建设项目环评编制简化内容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10 16:46:43

兑现类型:免申即享

重点支持:园区内建设项目

可享受政策:对不涉及园区保护区域、环境敏感区,且满足重点管控区域准入要求的入园项目,在园区规划环评审查通过后,可简化选址环境可行性和政策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调查直接引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且不新增特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引用符合时效的园区环境质量现状和固定、移动污染源调查结论,简化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对依托园区供热、清洁低碳能源供应、废气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

申报条件:在依法组织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并通过审查、明确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有效落实规划环评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内。

兑现方式:自行判别、自行执行

文件依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2022〕1号)

业务股室: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管理股

咨询电话:0795-466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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