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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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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经办

    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给你们此次下达项目总额共计1601万元,为《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3]10号)。请你们接此通知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靖财农字[2022]18号)文件精神,实行乡镇报账管理制度,并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的意见》(靖扶字[2021]1文件精神,加强衔接资金及项目监管,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2024年11月底前全部完工验收,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依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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