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财经办:
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给你们,此次下达项目总额共计1601万元,为《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3]10号)。请你们接此通知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靖财农字[2022]18号)文件精神,实行乡镇报账管理制度,并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的意见》(靖扶字[2021]1号)文件精神,加强衔接资金及项目监管,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2024年11月底前全部完工验收,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依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