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官庄镇、璪都镇、仁首镇、宝峰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财经办:
根据靖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靖财农字〔2024〕13号),现将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给你们,此次下达项目总额共211万元,为《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靖府办抄财〔2024〕227号)。请你们接此通知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靖财农字〔2022〕18号)文件精神,实行乡镇报账管理制度,并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参照《关于进一步健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机制的通知》(靖乡振字〔2023〕55号)文件精神,加强衔接资金及项目监管,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2024年11月底前全部完工验收,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依规使用。
附件:靖安县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万元项目计划表
靖安县乡村振兴局 靖安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