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财经办:
现将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给你们,此次下达项目总额共计980万元,为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3]1号)980万元(不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200万元)、县级(靖财农字[2023]19号)资金文件。请你们接此通知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靖财农字[2022]18号)文件精神,实行乡镇报账管理制度,并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2023年11月底前全部完工验收,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依规使用。
附件:靖安县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