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低龄老年就业实现“银发红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再就业形式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技能、经验、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是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终身社会参与权利的认可和保护,对于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银发红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促进低龄老年就业方面,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通过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等方面发展,积极为低龄老年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就业环境。
一是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重点关注低龄老年人的就业需求,探索适合他们的就业模式和岗位。并制定促进激励制度,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感,鼓励企业返聘退休员工,特别是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老年人。同时,积极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充分发挥零工驿站、5+2就业之家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设立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服务窗口,全力为此类群体提供精准、高效的就业服务。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低龄老年人的就业需求,增设适合此类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如会计、计算机、电子商务等,以满足老年人再就业的技能需求。同时,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讲师授课,提高培训课程的专业性和实用性,提升老年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同时,加强培训与就业衔接机制,与企业多进行合作沟通,为完成培训的老年人提供就业推荐和实习机会。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多形式工伤保障,探索建设补充工伤保险机制,并积极引导用工单位为超龄劳动者投保商业意外保险。同时,完善低龄老年人灵活用工形式、合同签订、工作时间、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着力提升涉老劳务纠纷的处理能力,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劳动关系维权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不断完善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行为。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树立积极老龄观,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老年人再就业的价值和意义。此外,还要确保用工信息真实,保护老年人信息安全,避免涉老欺诈。同时,积极宣传老年人再就业的成功案例,激发更多老年人的就业热情和信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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