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试点领域信息公开>稳岗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服务指南】2024年就业培训政策汇编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职业培训报名

一、服务对象

本县范围内有培训需求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特定劳动者、15周岁及以上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

三、政策待遇

免费提供职业培训

(二)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一、服务对象

本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培训的机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就业技能培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

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岗前培训:企业新录用的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批准的培训机构展开的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由企业与职业院校、经政府批准的职业培训机构或所属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企业技师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由建有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和职业院校,或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培训。

3、创业培训:类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下同)经营者。

4、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以各种形式在基层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对列入各级基层成长后备人才库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各地人社部门可采取整建制购买方式开展集中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主体,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5、项目制培训:对脱贫劳动力、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省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其他人员(含残疾人、道德模范、符合就业培训条件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通过项目制方式由政府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政府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培训对象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主体,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补贴标准:

1、就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

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参加技能提升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且取得中级(四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培养层次、产业工种的不同,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当地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可延长到3年。

3、创业培训:参加培训且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4、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参照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5、项目制培训:参照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三)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

一、服务对象

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生活费补贴随职业培训补贴一并申请

三、补贴标准

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自然年度内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生活费补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