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试点领域信息公开>交通运输>规划计划

靖安县交通运输行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访问量:

关联稿件: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攻坚整治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坚决防止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整治占用、堵赛、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依法全面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改违规广告牌,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具体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7月6日前)。制定县交通运输领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作出部署。向社会广泛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通告》。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7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各有关股室发动单位场所,对照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改。

(三)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局属各单位、各有关股室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其中,2024年6月底前,完成人员密集场所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除以及违规广告牌拆改工作;完成消防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志施划和警示牌设置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交通运输行业公共聚集场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

(二)其他公共场所:办公场所、项目施工临时用房、食堂、停车场等;

三、整治重点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单位、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所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刻打开的保障措施;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四、任务措施

(一)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布、张贴通告,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业主、使用方或委托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发动单位场所紧盯9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觉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鼓励拆改其他场所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彻底清理紧向管井、敞开式从v外连廊对方的可燃杂物。

(二)加强行业领域排查核查。要组织开展本单位场所的消防“生命通道”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三)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现场排查人员应当场反馈并依法督促整改。对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难以推动整改的,会同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督促整改。

(四)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业。

五、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嵘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向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宇军  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舒丽农、闵登湘、涂久平、李百柯、熊宇平、

陈文涛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法制股。

六、有关要求

每季度末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统计表》报局安委办,2025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两个清单》《统计表》报送至市局安委办。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攻坚整治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坚决防止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整治占用、堵赛、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依法全面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改违规广告牌,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具体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7月6日前)。制定县交通运输领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作出部署。向社会广泛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通告》。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7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各有关股室发动单位场所,对照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改。

(三)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局属各单位、各有关股室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其中,2024年6月底前,完成人员密集场所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除以及违规广告牌拆改工作;完成消防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志施划和警示牌设置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交通运输行业公共聚集场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

(二)其他公共场所:办公场所、项目施工临时用房、食堂、停车场等;

三、整治重点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单位、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所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刻打开的保障措施;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四、任务措施

(一)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布、张贴通告,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业主、使用方或委托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发动单位场所紧盯9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觉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鼓励拆改其他场所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彻底清理紧向管井、敞开式从v外连廊对方的可燃杂物。

(二)加强行业领域排查核查。要组织开展本单位场所的消防“生命通道”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三)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现场排查人员应当场反馈并依法督促整改。对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难以推动整改的,会同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督促整改。

(四)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业。

五、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嵘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向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宇军  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舒丽农、闵登湘、涂久平、李百柯、熊宇平、

陈文涛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法制股。

六、有关要求

每季度末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统计表》报局安委办,2025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两个清单》《统计表》报送至市局安委办。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排查表

附件2: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3: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统计表

附件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通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