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教体字〔2023〕114号 签发人:吴萍
靖安县中小学教师考核指导性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全面、准确、公正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工作,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师的评先、评优以及教师聘任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促进靖安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及高中学校在岗、在编职工
二、考核内容
从教师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德
1、意识形态
2、工作责任心
3、为人师表
4、政治学习
5、师德评议
(二)能
1、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公开课
3、课题研究
4、竞赛获奖(教师个人,辅导学生)
5、学术水平(论文等)
6、工作量
7、教学常规
(三)勤
1、上班考勤情况
2、参加培训情况
3、参加教职工例会、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情况
(四)绩
1、任教文化课教师的业绩得分
(1)计算分班后所任教班级学科的三率总分作为基础分。(学科考试三率总分计算方式:优秀率X20+及格率X40+平均分X0.4)。
(2)将每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的三率总分与基础分之差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再根据排名进行赋分。任教多班、多学科的按课时数的权重计分
(3)靖安中学特色班同靖安三中特色班联合算分、宝峰学校同高湖学校联合算分、璪都学校同官庄中、小学、中源学校联合算分,香田小学同水口小学联合算分。。
2、任教非文化课教师的业绩得分,每学期末由学校组织人员对其所任教班级学生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情况确定其业绩得分。
3、管理人员的业绩得分,学期末由本人述职,考核小组打分。
4、管理人员兼任课的业绩,学年初须确定其管理岗的课时数,再根据管理岗的、教学的课时数的权重计分
(五)廉
对查实违反廉政纪律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核总分
总分100分,其中: 1、高中:德10分、能15分、勤5分、绩70分
2、初中:德15分、能20分、勤5分、绩60分
3、小学:德20分、能20分、勤10分、绩50分
四、考核周期
每学年分上、下学期分别进行考核,上学期占40%、下学期占60%。
五、结果应用
1、学校将教师一学年的考核总分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2、学校将教师一学年的考核总分作为发放教师绩效考核的唯一依据。
3、任教文化课教师的教学成绩较差的,下一学年度不得到高年级任教。
六、其他
(一)各校要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校要根据此指导性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本校详细的教师考核细则,教师考核细则必须由教代会通过。
(此页无正文)
靖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31日
靖安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