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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中小学教师考核指导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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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教体字〔2023〕114

靖安县中小学教师考核指导性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全面、准确、公正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工作,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师的评先、评优以及教师聘任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促进靖安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及高中学校在岗、在编职工

、考核内容

    从教师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德

1、意识形态

2、工作责任心

3、为人师表

4、政治学习

5、师德评议

(二)能

1、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公开课

3、课题研究

4、竞赛获奖(教师个人,辅导学生)

5、学术水平(论文等)

6、工作量

7、教学常规

(三)勤

1、上班考勤情况

2、参加培训情况

3、参加教职工例会、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情况

(四)绩

1、任教文化课教师的业绩得分

1)计算分班后所任教班级学科的三率总分作为基础分。(学科考试三率总分计算方式:优秀率X20+及格率X40+平均分X0.4)。

2)将每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的三率总分与基础分之差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再根据排名进行赋分。任教多班、多学科的按课时数的权重计分

3靖安中学特色班同靖安三中特色班联合算分、宝峰学校同高湖学校联合算分、璪都学校同官庄中、小学、中源学校联合算分,香田小学同水口小学联合算分。。

2、任教非文化课教师的业绩得分,每学期末由学校组织人员对其所任教班级学生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情况确定其业绩得分。

3、管理人员的业绩得分,学期末由本人述职,考核小组打分。

4、管理人员兼任课的业绩,学年初须确定其管理岗的课时数,再根据管理岗的、教学的课时数的权重计分

(五)廉

对查实违反廉政纪律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总分

总分100分,其中:                                     1、高中:德10分、能15分、勤5分、绩70

2、初中:德15分、能20分、勤5分、绩60

3、学:德20分、能20分、勤10分、绩50

四、考核周期

每学年分上、下学期分别进行考核,上学期占40%、下学期占60%

、结果应用

1、学校将教师一学年的考核总分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2、学校将教师一学年的考核总分作为发放教师绩效考核的唯一依据。

3、任教文化课教师的教学成绩较差的,下一学年度不得到高年级任教

六、其他

(一)各校要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校要根据此指导性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本校详细的教师考核细则,教师考核细则必须由教代会通过。

  靖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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