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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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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我县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现将2024年的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今年3月份,按照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我县有条不紊地开展全县农户住房安全的摸排,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和县残联联合审查,确定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重点对象名单,并向省、市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19户(其中4户新建,15户维修)。在后续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过程中,又发现了9户低收入农户住房出现安全隐患,及时纳入了危房改造计划,实施了危房改造,落实了住房保障工作。2024年,28户危改户(21户维修,7户新建)(脱贫户5户,分散供养特困户3户,低保户19户,低保边缘户1户)已全部竣工,补助资金38.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每个月定期开展住房安全排查,落实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监测工作。排查中发现重点对象房屋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及时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实施危房改造,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做到应保尽保。排查中发现不能纳入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的、但房屋确实又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乡镇与户主沟通协调,落实房屋整治措施,确保了人不进危房,危房不住人。

(三)对照《靖安县关于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和省级考核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台账》,认真开展自查,结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实际,认领了问题。我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要点,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弱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农村住房保障工作,为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争优创先奠定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按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规定,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动员农户自行修缮工作难度较大。很多农户存在等、靠、要思想,即使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仍寄希望于政府出钱解决安全问题,自己不想出钱出力。

(二)按照目前已完成的农村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鉴定结果来看,我县农村仍有部分C 、D级危房,其中大多数危房是农村附属房屋如厨房、杂物间等,部分危房属于建新未拆旧的老屋占据一部分(儿子住新房,老人住老屋),少部分危房属于确实符合一户一宅的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属于平时在外务工不常居住的或在县城买有商品房的),极少数危房属于一般农户(不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此类危房绝大多数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保障范围,严重影响我县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质量。

(三)按照我县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各乡镇和社区要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监测台账、一般农户住房安全监测台账和危旧房巡护台账。在住房保障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乡镇一般农户住房安全监测台账和危旧房巡护台账方面还需要完善。有些乡镇和社区落实“五个一”管控措施不到位,需完善。

三、下步打算

(一)督促乡镇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以乡、村为主体,加强农村住房安全日常动态监测,一旦发现房屋出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避免出现意外。同步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台账和危旧房巡护台账,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针对性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保障安全。

(二)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巡查工作。我局继续每月开展房屋安全巡查,对乡、村动态监测台账真实性进行巡查,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对乡镇排查发现疑似危房进行危房鉴定,确定危房等级。鉴定是C级、D级危房的,督促乡镇建立整治台账,落实整治措施;鉴定达不到C级、D级危房等级的、但房屋确实需要修缮的,要求乡镇动员农户自行修缮;对暂时不能采取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落实好“五个一”(一把锁、一块警示牌、一条警示线、一名责任人、一本巡护台账)管控措施,杜绝危房进人的情况。

(三)组织好明年农村住房保障工作。提前做好计划,摸排掌握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房屋安全现状,申报明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要求各乡镇上报的监测发现的疑似危房,对经鉴定确实属于危房的、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的农户住房,全部纳入明年危房改造计划,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我局将加强对脱贫户、监测户等低收入重点监测对象危房改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巡查,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好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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