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食品产业孵化园发展实施细则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10 16:38:09

兑现类型:承诺兑现

重点支持:入驻靖安县食品产业孵化园的食品加工企业

可享受政策:

1.为加快食品产业园集聚,2023年8月1日 — 2025年7月31日为企业生产厂房免租期(不含办公用房、宿舍用房)。

2.入园企业享受购置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资金补助,补助标

准按设备采购价8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20万元。

3.入园企业购置安装冷库设施补助标准 1200元/㎡(按建成冷库面积计算)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10万元。

4.入园企业可免费使用食品产业园区电商平台。

5.经评审通过的食品企业完成无尘车间装修,在竣工投产后,按照生产车间装修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奖补。

6.入园企业在获得 SC 认证后,一次性奖励3万元。

7.入园企业可通过财园信贷通等金融产品获得融资支持,贷款额度最高500 万元。具体额度根据借款人资产负债、生产经营、征信记录、资金流水等情况确定。

8.对获评全国质量标杆的入园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9.入园企业中,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 万元;对首次获得江西省名牌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江西绿色生态品牌,一次性奖励5万元。

文件依据:《靖安县食品产业孵化园发展实施细则》(靖府办发〔2023〕10号)

办理流程:向县工业园管委会提供材料申请

政策时限: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责任单位及股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

咨询联系电话:0795-465568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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