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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1+N”衔接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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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拼三促”抓落实活动开展以来,全面提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成效,靖安县创新探索建立“1+N前置评审衔接项目联审联批机制截至目前,靖安县已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有效衔接资金3750.68万元用于85个项目建设已拨付资金2550.36万元,资金拨付比率为68%,实现了资金与产业齐发力,推动了全县乡村建设,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

靖安县分别在监管模式入库流程项目论证上下功夫建立一个牵头单位多个联审联批部门联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优化衔接项目库结构,提高报批项目质量,确保项目在“发育”初期就得到优质的培养,在入库后实施前达标。并且在项目正式落地之后,能够促使项目实施又快又好,资金按时拨付,保质保量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竣工验收。

构建全程监管新模式。为抓细抓实衔接项目前置评审工作,靖安县建立“1+N前置评审衔接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实现由乡村振兴局一家主导的传统监管模式向乡村振兴局牵头、行业部门主管、专家前置监管相结合的项目前置评审监管机制转变,做到衔接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无死角。同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论证评审工作,形成合力,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接把关,对乡镇申报的项目做到即报即审,严把项目入关口,确保申报入库的项目能顺利推进,发挥效益。

设立项目准入新流程。规范项目入库程序,到村到户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执行“三公示一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0天)。对于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村、乡或行业部门一经公示,即可提交上级审核,县审定公示3天无异议则可入库公告实施。所有项目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暂不入库。严禁申报“负面清单”项目,主要包括修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和垫资、弥补企业亏损、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关的支出,如“面子工程“造景工程”等。靖安县通过明确评审对象、评审内容、评审制度、评审流程,坚持即报即审,建立行业部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建立程序更精简、服务更优化、效率更高效的项目准入程序,极大缩短项目申报、论证、批复、入库所用时长,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入库效率。

    打造项目论证新高地。为充分发挥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对项目评审的支撑作用,靖安县从涉及项目申报的行业部门抽调40余名专家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涵盖会计审计类、国土资源类、生态环境类、农业产业类等多个领域,进一步提高了项目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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