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经靖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将香田乡渔桥村一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地块面积 |
地块 用途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拟出让单价(万元/亩) |
拟出让价格(万元) |
意向用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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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DCD2023029 |
香田乡渔桥村 |
196655平方米(合294.98亩) |
教育用地 |
≤1.5 |
≤30% |
≥30% |
50 |
10.2 |
3009 |
南昌交通学院 |
二、协议出让公示时间:2024年 1月24 日至2024年 2月4日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我局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单位南昌交通学院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单位:靖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靖安县东方东路22号 邮政编码:330699 联系电话:0795-4656121
联系人:黄女士
2024年 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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