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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安县赋予县工业园区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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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稿件:

靖府字〔2024〕35

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靖安县赋予县工业园区部分县级

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靖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江西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开发区〔2024〕1号)文件有关要求,依法赋予开发区更多经济管理权限,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更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研究制定《靖安县赋予县工业园区部门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现予以公布,请工业园区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接,确保赋权承接到位。

靖安县工业园区要依法认领赋权事项并编制承接事项目录,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衔接,在报县政府备案的同时抄送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承担认领事项的审批责任,依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进一步提高承接能力、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赋权相关手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县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在赋予靖安县工业园区县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后,县直部门并不是“甩手不干”,而是与县工业园区享有同等权限的受理、办理权,群众既可以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也可以就近到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县直部门和县工业园区之间不得推诿、拒绝。

此件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靖安县工业园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靖府字〔2018〕62号)同时废止。

附件:《靖安县赋予县工业园区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靖安县赋予县工业园区部分县级

经济管理权限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县级主管部门

县级实施机关

权力类型

赋权方式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县发展改
革委

县发展改
革委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2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县发展改
革委

县发展改
革委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3

油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

县发展改
革委

县发展改
革委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4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县发展改
革委

县发展改
革委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县发展改
革委

县发展改
革委

其他行政
权力-其他

服务前移

6

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

县工信科技商务局

县工信科技商务局

行政备案

直接审批

7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行政许可

派出机构审批

8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行政许可

派出机构审批

9

户口迁移审批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10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11

旅馆变更登记备案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行政备案

派出机构审批

12

娱乐场所备案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行政备案

派出机构审批

13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14

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15

慈善信托文件备案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16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17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18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服务前移

19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备案

直接审批

20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许可

直接审批

21

临时用地审批

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许可

直接审批

22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许可

直接审批

23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许可

直接审批

2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许可

直接审批

25

不动产统一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确认

服务前移

26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核报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

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直接审批

27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县生态环境局

县生态环境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28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29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30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31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32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3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直接审批

34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35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36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37

建设单位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3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39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0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1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2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3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4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5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6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7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8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4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0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1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3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4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5

取水许可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6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8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59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60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61

义诊活动备案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6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63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64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6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备案

直接审批

66

开展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备案

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备案

直接审批

67

企业登记注册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68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69

食品经营许可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70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71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72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73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74

市场主体歇业备案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备案

服务前移

75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确认

服务前移

76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77

森林资源转让审批或审核

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

行政许可

服务前移


赋权方式说明:

直接审批。县直相关部门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直接赋予工业园区行使,依法做好赋权事项交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由赋权部门逐项明确赋权范围、权限、标准等内容和事项。

委托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由县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权,但基层实施更为便利、符合委托要求的事项,依法以委托方式下放,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所属部门以县政府及其部门名义行使。委托方须采取授予行政公章或印有行政公章的制式证照(批准文件)等多种方式,为受委托方创造条件。

分支机构审批。由县直相关部门赋予其驻工业园区分支机构行使,驻工业园区分支机构具有与其派出部门同等审批权限,并集中进驻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

受理初审权下放。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授权或委托,但工业园区确实需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受理初审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把受理初审权下放给工业园区相关部门,充分运用网上审批系统流转,变行政程序为内部工作程序。

服务前移。县直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或实施“一小时响应”帮办代办等方式为工业园区内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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