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府办字〔2024〕42号
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昌铜高速靖安至南昌西和昌北机场往返免费通行实施优化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昌铜高速靖安至南昌西和昌北机场往返免费通行实施优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昌铜高速靖安至南昌西和昌北机场往返
免费通行实施优化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引人入靖”,促进靖安旅游市场消费,扩大对靖安的宣传和推介,做强做优靖安全域旅游示范区,带动靖安社会经济全面高质量发展,真正把靖安打造成南昌后花园,造福靖安人民,经研究制定昌铜高速靖安至南昌西和昌北机场往返免费通行实施优化方案。
一、免费通行路段
1.昌铜高速靖安收费站——昌铜高速南昌西收费站;
2.昌铜高速靖安收费站——昌北机场收费站。
二、免费通行类别
1.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型非营运私家车。
2.全省各类旅游公司运输游客至靖安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客车。
三、免费通行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纳入免费通行范围:
(一)需办理相关手续类型:
1.车主为省内外旅行社总经理、副总经理、导游、媒体记者、省级及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客运车辆(每月8次,县文广旅局出具证明,县免费通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
2.全省各类旅游公司运输游客至靖安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客车(现阶段已办理的无需重新办理,县文广旅局出具证明,县免费通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
3.非靖安户籍在靖安工作人员的客运车辆(每月8次,相关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在靖银行实发六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县免费通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
4.非靖安户籍在靖安经商、办厂人员客运车辆(每月8次,出具营业执照、厂房或店面租赁证明,县免费通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
5.非靖安户籍购置了靖安县内商品房人员客运车辆(每月8次,出具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书,县免费通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
(二)无需办理手续类型:
6.每周五17时开始,前一百辆来靖旅游客运车辆;每周六、周日上午8:00开始,分别前一百辆来靖旅游客运车辆(昌铜高速公路靖安收费中心提供相关通行数据,县免费通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
四、免费通行办理方法
1.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型私家车由驻靖安县各商业银行负责与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进行合作,并负责对符合条件且需办理相关手续的车辆安装ETC电子识别器。车辆通行时,收费网络中心在信用卡上先行扣款,于一个月后由驻靖安县各商业银行根据县财政局划款通知,将车主扣款银行卡被扣的金额全额返还至车主对应的银行扣款借记卡或信用卡中,不计息。
2.驻靖安县各商业银行负责与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合作进行数据搜集,并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旅游大巴运输企业在驻靖安县各商业银行开设专户,享受旅游大巴运输企业往返免费通行的费用先由企业自行支付,待月底江西省高速收费中心数据上传驻靖安县各商业银行报审后,一次性将企业垫支的通行费返还给企业专户。
3.车辆办理要求:符合办理条件的、已在靖安各商业银行安装了ETC设备的相关车辆;原已在靖安县域外银行安装了ETC设备的车辆如要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应到原办理ETC场所注销原ETC设备后,按上述程序重新在靖安各商业银行办理和安装;原则上每人仅限办理一辆。
4.需办理相关手续的车主,高速免费通行政策免费方式为先扣款再返还,已办理享受免费通行的车主如由于未能正常扣款而造成的无法返还、征信影响等相关后果,其后果由车主本人承担。
5.针对周末前三百辆来靖游客,无需办理相关手续,县财政局开设游客通行专户并提前预存金额,来靖游客到达昌铜高速靖安收费站可直接通行无需扣款,游客通行费用由昌铜高速靖安收费站汇总、财政局审核后,直接通过游客通行专户结算。
五、免费通行费用结算办法
1.由驻靖安县各商业银行与省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按相关政策要求,对靖安至南昌西收费站和机场收费站往返车辆通行费及时进行核对结算。
2.县财政局设立免费车辆通行支付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具体结算办法为:按审核后消费清单加盖相关银行和县文广旅局公章后,于本月25日前与驻靖安县各商业银行进行结算前一个月高速免费通行款。
3.县财政与银行结算时小型客车据实结算(如遇各商业银行优惠政策调整,则结算折扣随之调整)。
4.靖安县各商业银行应与县文广旅局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明确各银行对车主的个人信息必须保密,不得因任何理由延迟返款给车主,如遇特殊情况需延迟返款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免费通行工作实施相关要求
1.调整靖安县昌铜高速靖安至南昌西和昌北机场往返免费通行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县文广旅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县文广旅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交警大队、县市监局、昌铜高速靖安收费站、在靖银行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进行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局,负责日常协调、审核、报批工作。
2.《免费通行实施方案》报政府审核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在靖安旅游、靖安发布等渠道进行告知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使政策落实到位。
3.符合条件且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车主统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文广旅局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办理,窗口工作人员要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指出材料缺项并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做到让群众只跑一趟。
4.县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大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经确定为非法营运车辆的,县免费通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取消其享受免费通行资格,同时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办公室要依法迅速进行处置。
5.2024年8月31日全面停止当前高速免费通行办理与数据收集,符合条件且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车主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进行重新办理。
6.启动实施免费通行时间:2024年9月底基本完成当前阶段免费通行对象车辆数据整理,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阶段高速免费通行。
7.此方案实施时间暂定一年,具体事宜由县文广旅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