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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靖安县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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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万载“2·18”、宜丰“2·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南昌“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道路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三比三争三树”工作要求,根据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靖安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4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万载“2·18”、宜丰“2·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南昌“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切实履行道路运政执法监管职责,坚决整治各类道路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为全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领导小组

为扎实有效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长:姚世辉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向军局党组员、副局长

        张光立局党组

        熊宇军局党组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舒利农、闵登湘、涂久平、李百柯、游为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法制股。舒利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收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阶段分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各股室及局下属单位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对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作出具体安排,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10月31日)。各股室及局下属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同步进行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要对本领域、本区域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各股室及局下属单位要总结提炼此次整治工作中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道路运政执法安全监管水平。

四、整治内容

(一)精准核查主要违法行为

要把《重点检查车辆数据库》作为重要执法线索,结合行业主管部门的数据分析、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充分利用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勤联动长效机制,迅速摸排并整理出本辖区道路运输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精准确定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包括货运企业、客运企业)、重点执法路段等信息,为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二)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要结合过往“打非治违”工作经验,以农村、高校、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区域为重点区域,以5-9座小型客车为重点车型,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政府监管平台和公安交警交通指挥集成平台,锁定非法营运车辆行驶轨迹,实施精准打击。对查处的道路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进行严肃处罚,不得选择性执法,严禁同案不同罚。

(三)全力确保道路货运领域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源头治理。要全面获取掌握本地籍货车数量、经营状况、年审情况、驾驶员、所属企业等基本信息,要逐车核查车辆信息,力争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对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罚。同时,通过省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省道路运政系统对大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筛选长期违法违规货运企业、车辆以及收集公安部门认定的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对违法违规车辆、驾驶员以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一超四罚”的相关规定,一并予以处罚。

二是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要将执法重心下沉到基层一线,做到一线问题一线处理。深入辖区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车辆技术管理、车辆动态监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处罚,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严禁“只检查、不处罚、甚至零处罚”的现象发生。处罚结果要及时抄报行业主管部门,对没有相关处罚依据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也应将相关执法检查情况抄告其审批机构、主管部门,发挥联合监管功效。

三是重点排查本地危货车辆在外地驻点经营的安全生产落实针对长期在外地驻点经营的本地籍危货车辆,要认真核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对车辆罐体检验检测,是否按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是否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是否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等,及时消除行政执法监督的真空地带,严防各类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

(四)多措并举消除道路客运安全风险

一是重点排查客运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核查客运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是否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客运班车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是否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是否遵守动态监控管理有关规定;严厉打击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长期异地经营、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重点关注农村地区的交通运输安全。密切关注农村地区客流量、天气变化以及疫情发展的不同状况,聚焦人、车、路、环境等核心要素,深入出城公交、城乡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积极践行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勤联动长效机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队伍,深入农村往返城镇干道,严厉打击农村地区的非法营运行为,发现农用车载人、人货混装、出城公交超员、超速、不系安全带等情形的,及时移公安交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执联协助。

进一步健全与公安、公路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联查、联管、联防、联控”工作格局。一是加强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二是加强毗邻交通执法机构间的执法联动协作。

(二)注重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与县融媒体、互联网、报纸、报刊等媒体的沟通协作,重点向社会各界宣传道路运输管理法规政策,坚决曝光一批非法违法道路运营经营行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道路运输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育企业及从业人员遵章守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同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依法及时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各股室协作配合。

相关牵头股室要切实对照任务分工,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各有关股室要按照大队的部署,积极配合牵头股室认真完成工作安排。对工作落实不力、消极应付的相关股室和个人,通过会议点评、追责问责等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落实责任及时上报行动资料。

专项行动期间,由舒利农同志负责向市局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统计表及整治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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