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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靖安县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发改委)

来源:靖安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2-18 12:29:11

咨询电话:0795-4662227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五公开

阶段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批准服务信息

办事指南

1.申报材料清单

2.批准流程

3.办理时限

4.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5.申报要求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实时公开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2

批准服务信息

办理过程信息

1.事项名称

2.事项办理部门

3.办理进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实时公开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项目单位

3

批准服务信息

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

2.监督投诉电话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实时公开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4

批准结果信息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1.审批结果

2.批复时间

3.批复文号

4.批复单位

5.项目名称

6.项目统一代码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5

批准结果信息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审批结果

2.批复时间

3.批复单位

4.批复文号

5.项目名称

6.项目统一代码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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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6

批准结果信息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1.审批结果

2.批复时间

3.批复单位

4.批复文号

5.项目名称

6.项目统一代码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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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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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听证会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7

批准结果信息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备案号

2.备案时间

3.备案单位

4.项目名称

5.项目统一代码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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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8

批准结果信息

节能审查

1.审查结果

2.批复时间

3.批复单位

4.批复文号

5.项目名称

6.项目统一代码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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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听证会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9

批准结果信息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1.审批部门

2.批复时间

3.招标方式

4.项目名称

5.项目统一代码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0

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投标公告及中标结果

1.资格预审公告

2.招标公告

3.中标候选人公示

4.中标结果公示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政务服务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网站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1

招标投标信息

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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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2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

1.项目设计变更依据

2.变更原因

3.主要变更内容

4.批准单位

5.变更结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决策

执行

管理

服务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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