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舒会龙
二、执法权限: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
三、执法范围:靖安县
四、办公地址:靖安县石马中路十八号
五、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5、《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6、《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7、《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8、《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9、《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10、《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3、其他有关城市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
六、监督电话:0795-4661066
七、邮编:330699
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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