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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巩固提升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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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 成果巩固提升机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198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发〔201913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量,现就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巩固提升机制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战略部署,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工作方针,坚持续续攻坚如期脱贫与防范风险遏制返贫紧密结合,一手抓减贫目标进度,一手抓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以健全完善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机制,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可持续,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按照“力度不减、政策不变、责任不松”的原则,全面完成住房保障任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人员住上安全房屋,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性胜利。

二、工作重点

1、改善农村住房条件。通过2019年、2020年两年对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彻底消灭农村危旧房屋,彻底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取得“危房歼灭战”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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