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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靖安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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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农房字〔20198

关于印发《靖安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无安全住房、无经济能力、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特困农户住房问题,我们制定了《靖安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靖安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实施细则

靖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416

靖安县农房办 2019416日印发

附件:

靖安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我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特困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特困户的住房安全,特制订此细则。

一、坚持基本安居的定位。“交钥匙工程”是通过政府、村集体加大投入、建设的一批具有“无偿”性质的农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因此必须坚持“解决最困难群众的最基本安居问题”的定位。要体现对特困农户的“雪中送炭”,绝不能搞“拔高标准”、“吊高胃口”,切实解决基层最困难群众的最急迫、最需要、最基本的安居需求。

二、严格界定对象范围。“交钥匙工程”的实施对象,必须是无自有安全住房的无劳动能力和经济能力的极度困难农户。各乡镇应按此原则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把关,不搞对象范围扩大化,避免把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也安排实施“交钥匙工程”。

三、合理确定工程标准。一是工程设计上要选址科学,符合群众实际使用要求。二是建房面积方面原则上执行“1 至 2 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40 平方米,3 人不得超过 50 平方米3 人以上不得超过 60 平方米”标准;三是功能分区上要有住宿和生活功能齐全的独立空间;四是工程技术标准上要主体部分通过质量安全验收,水电安装到位,达到基本装修标准。总之,一切要立足于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需求。

四、精准把控“交钥匙工程”数量。一是在确定标准和认规则的情况下,开展此类对象的全面排查和精准核定,同时要做好政策的广泛宣传,确定项目实施总量。二是要根据可用资金、用地指标等地方实际、农户意愿和适度超前原则,合理确定年度“交钥匙工程”项目数量。绝不能过度过量实施“交钥匙工程”,以免过多空置,并造成行政资源和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

五、做好“交钥匙工程”存量去化。对于此前已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的“交钥匙工程”,要抓紧落实农户入住。对于尚未竣工的项目,要抓紧工程扫尾,尽快达到入住条件并落实分配入住。

六、做好其他兜底帮扶方式的推广。乡镇在解决特困农户安居问题上不要拘泥于实施“交钥匙工程”的单一思路,鼓励多谋思路、多措并举。各乡镇还可通过积极盘活存量的方式,将乡村集体闲置公房进行修缮加固,或者购置、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行的多种措施,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帮助特别困难农户解决安居问题。

“交钥匙工程”作为危房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纳入乡镇工作年终考核,直接影响各乡镇年终评分,各乡镇须高度重视,科学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交钥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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