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

靖安县璪都镇2024年部门预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第一部分靖安县璪都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靖安县璪都镇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靖安县璪都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安县璪都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负责县人民政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研究制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预算并做好执行落实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财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转移,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服务、宣传和流动人口管理;负责本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宗教和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稳定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消防、威胁化学品、农机和电网等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事故救援、处理和善后调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璪都镇政府下设机关机构包括党政办、农业农村办、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

2、靖安县璪都镇人民政府共有编制人数共51人,其中行政编27人,事业编24人;在职4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他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靖安县璪都2024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靖安县璪都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靖安县璪都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902.18万元较上年减82.3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2.1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靖安县璪都镇支出预算总额为1902.18万元,较上年减82.350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88.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57.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713.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5%,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8.0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2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34%;教育支出162.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5%;科学技术支出369.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7%;卫生健康支出49.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1%;农林水支出166.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3%;住房保障支出43.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8%;其他支出73.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57.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56%;商品和服务支出571.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8%资本性支出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7%其他支出625.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8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靖安县璪都镇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02.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减82.350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34%教育支出162.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5%科学技术支出369.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7%卫生健康支出49.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1%农林水支出166.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3%住房保障支出43.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8%其他支出73.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靖安县璪都镇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靖安县璪都镇预算中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_125.84_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_0.87_万元,下降_0.69_%。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_35_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_0_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_0__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_35_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_2_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_2__辆,执法执勤用车_0__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_0_辆,安排购置单价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

(九)村级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1、村级转移支付项目

1)项目概述

我镇村级转移支付项目,保障各村基本运转及人员福利待遇等各项支出。

2)立项依据

根据我县财政局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及我镇2024年工作发展需要,按照我镇2024年工作安排,预测需投入乡镇转移支付88.06万元,用于村级转移支付工作。

(3)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是我镇各村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各村党组织党员。

(4)实施方案

村干部报酬采取月发放的形式每月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村级工作经费及党员活动经费采用季度发放的形式按季度拨付给各村,确保各村政策运转。

(5)实施周期

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我镇年初预算安排村级转移支付88.06万元,其中包括村干部工资,村级工作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用于保障5个村、1个社区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

该项目产出指标中:保证运转村(社区)数6个;保证村(社区)组织运转率100%;转移资金拨付及时率100%;村(社区)组织满意度10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靖安县璪都“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8.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58.99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其中公务活动餐费支出58.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9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与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预备费:反映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

(二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附件:璪都镇【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