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靖安县宝峰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靖安县宝峰镇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靖安县宝峰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安县宝峰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积极组织收入,发展地方经济。
(二)加快地方建设,努力打造特色小镇。
(三)维护地方稳定,确保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快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靖安县宝峰镇本级。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人数44人,包括行政人员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2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5人;聘用人员12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中学生0人、小学生0人。
第二部分 靖安县宝峰镇2024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靖安县宝峰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靖安县宝峰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746.29万元,较上年减少6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6.2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靖安县宝峰镇支出预算总额为1746.29万元,较上年减少65.1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50.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6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5万元,资本性支出81.4万元;项目支出495.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37%,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7.9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97.5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31%;教育支出251.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4%;科学技术支出65.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9%;卫生健康支出73.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9%;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5%;农林水支出216.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42%;住房保障支出48.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6%,其他支出67.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43.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57%;商品和服务支出498.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8%;资本性支出8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6%;其他支出397.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7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靖安县县宝峰镇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46.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0.31%;教育支出251.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4.4%;科学技术支出65.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19%;卫生健康支出73.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19%;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15%;农林水支出216.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2.42%;住房保障支出48.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76%,其他支出67.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8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靖安县宝峰镇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靖安县宝峰镇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8.6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1万元,下降1.1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价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村级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1、村级转移支付项目
(1)项目概述:村级转移支付用于村级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2024年预算工作安排的村级转移支付支出。
(3)实施主体:宝峰镇6个村
(4)实施方案:按时发放村级转移支付支出,保障村级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为用于保障6个村两委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绩效指标:一级指标(成本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成本指标)-三级指标(村级转移支付金额)-指标值(=11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保障运转村级数)-指标值(=6个);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保障村组织运转率)-指标值(≥98%);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转移资金发放及时率)-指标值(≥98%);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三级指标(保证村组织正常运转)-指标值(有效保障);一级指标(满意度)-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村组织满意度)-指标值(≥98%)。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靖安县宝峰镇“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4.9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74.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其中公务活动餐费支出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8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预备费:反映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
(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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