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靖安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靖安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靖安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安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乡村振兴局是主管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全力保障衔接工作平稳有效开展;防返贫监测;负责中央、省、市及县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项目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落实以及项目论证、资金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即靖安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2、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靖安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靖安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县乡村振兴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3.19万元,较上年增加9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1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县乡村振兴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3.19万元,较上年增加96.7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5.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3.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9万元;项目支出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9%,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万元、资本性支出3.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卫生健康支出10.73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3.9%;农林水支出222.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4%;住房保障支出12.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3.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9%;商品和服务支出66.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5%;资本性支出3.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靖安县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3.19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96.7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卫生健康支出10.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农林水支出222.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4%;住房保障支出12.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靖安县乡村振兴局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靖安县乡村振兴局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9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8万元,增长24.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乡村振兴项目配套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县级配套项目款。
(2)立项依据: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的通知(中农发〔2021〕14号)及省市考核县乡村振兴工作配套不得低于上年度的要求,县级配套39万元用于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3)实施主体:靖安县乡村振兴局。
(4)实施方案:县财政资金下达后按年初预算资金用途拨付资金。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9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是主要用于当年支持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脱贫户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确保脱贫户满意度达95%以上;
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的扶持乡镇数3个以上、“质量指标”扶持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10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脱贫户等扶持对象收入明显提高;“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脱贫户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靖安县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2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3.28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公务活动餐费支出3.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精神,本部门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按养老保险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退休人员医保和大病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乡村振兴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以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的12%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