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根据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拟定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局本级。纳入2024年部门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4人;退休人员5人;退职人员1人;聘用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靖安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711.65万元,较上年增加84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1.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靖安县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711.65万元,较上年增加847.2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76.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3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9.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15.63万元;项目支出134.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资本性支出1.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6%;卫生健康支出3527.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05%;住房保障支出22.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4.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7%;商品和服务支出76.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18.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41%;资本性支出1.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靖安县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11.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847.2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6%;卫生健康支出3527.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05%;住房保障支出22.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靖安县医疗保障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靖安县医疗保障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8.61万元,比上年增加12.06万元,增长18.1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24医保业务费(9802)项目。
(1)项目概述
开展医保日常业务经费。
(2)立项依据
年度计划安排经费。
(3)实施主体
靖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为开展医保日常业务提供经费保障。
(5)实施周期
2024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7.1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附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其中:公务活动餐费支出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反映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补助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事业单位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