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jaxz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新大街1号,联系电话:0795—46621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靖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1〕33号)等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
靖安县以《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要求,下发了《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靖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靖府办字〔2021〕42号)等文件。持续推进“五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采用意见征集、走访调研、座谈会和听证会多种形式,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县科学决策;加强政策解读质量,单位负责同志积极解读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采用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和视频解读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文件,让群众愿意看、看得懂;及时准确公开考录招聘信息,包括招考公告、入围名单和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全流程信息;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环境保护栏目增加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等7个子栏目,信息发布更准确,公共监督栏目增加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栏目,及时公开政策标准及工作推进落实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推行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高频服务事项公开,将个人方面涉及生育、教育、就业、婚姻等63个高频事项和企业方面涉及开办、建设、运营等93个高频事项,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在县政务平台和政务大厅开设专区查询办理,帮助企业群众快捷办理各类事项,提高办事效率,该经验做法于12月17日被江西二套“聚焦放管服、曝光怕慢假庸散”栏目正面报道。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约7320条,其中县本级2514条、县政府部门3832条、乡镇974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41条,微信公众号“靖安县政府网”发布信息360余条。政府12345热线共承接群众热线工单3187件,按期办结率为99.87%,满意率为99.42%。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靖安县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自然人11件,在线10件,信函1件。未发生超过规定答复期限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县按照上级要求,由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在《靖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持续做好公开信息先审后发工作,积极参与宜春市每周找错活动;文件起草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做好文件公开形式审查,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填写《靖安县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加强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性审查。
(四)平台建设
我县政府网站根据有关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界面展示方式。推进“靖安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建设,完善政务发布、政务服务和政民互通板块功能,及时发布政府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我县按上级要求进行了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集中清理整治,共有6个微信公众号和2个抖音短视频号纳入国办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分别是“靖安县政府网”“靖安平安”“靖安户政服务”“靖安司法行政”“靖安旅游”和“靖安交警”,抖音短视频号分别是“靖安城管”和“靖安县旅游”。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县在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内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作考核方面,我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度靖安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由县政府办组织实施。
我县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公开各政府部门及乡镇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同志以及监督途径等信息,积极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方面,2021年我县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15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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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1 |
||
行政强制 |
1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54.2910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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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部分单位栏目内容维护工作还不到位,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村、社区等延伸和指导不够深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提高,需要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县将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巡检和抽检相结合,继续聘请第三方公司参与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培训指导。
二是以全省“十县百乡”建设工作为契机,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落实好工作任务,提升我县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常规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常规工作在年终考核中的占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县今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